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3】255号、娄发改函【2016】4号、娄发改函【2017】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起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水泵、阀门、吸刮泥机等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同安村牯牛山。
1.3建设规模:一期建设规模3万m3/d,采用源水-输水-配水池-混合器-折板絮凝池-平流式沉淀池-V型滤池-加氯消毒池-清水池-配水管网工艺。
1.4投资预算:本次设备招标金额约12万元。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交货地点: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1.7供货、安装周期: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招标人将编制设备到货时间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时间将所有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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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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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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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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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水泵、阀门、吸刮泥机等起重设备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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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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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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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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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质 保 期:招标人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
1.9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和技术文件要求。
1.10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本章1.7)
1.11招标范围:起重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系统设备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设备、配套设备、元件、器件、附件和相应材料等,并在附表中一一列明,如未予以列明的,基于系统完整、工艺恰当、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原则,中标人应予以无偿提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及工艺;投标人须获得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的授权书内容必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要求,不得修改)。主要设备制造商/工艺提供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4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2400元。
3.2 交纳时间:2018年 6 月 21 日 08 时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3.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3.4.1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3.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3.4.5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3.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四、评标办法以及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6 月 21 日~2018年 7 月 11 日 17 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188fys.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2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娄底日报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6月21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施工图纸
附件3: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