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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娄底中心城区文明劝导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4-20 字体:【】【】【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卫城市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争做通情达理、文明有礼的娄底人,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展现文明形象,根据市创管办、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市住建局系统开展2017年文明劝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419日下午开始,每周一开展交通路口文明劝导活动(上午730-900,中午1130-1230,下午1700-180071日至930日下午上岗和下岗时间推后半小时),形成常态。视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劝导(集中劝导期间每天7301800值勤,中午1230-1430休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劝导地段

建设路与新星南路交叉处路段。

三、队伍组织

每天由一名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组建有力的文明劝导员队伍,每个值班日组织三班人员开展劝导工作,每班不少于2人。并根据《娄底市住建局系统文明劝导时间安排表》(附后)编制好《文明交通劝导员名单及值日安排表》,于421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敏,邮箱:776544421@qq.com)。所有文明劝导员均穿(佩)戴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制发的“文明劝导员”红马甲、小红帽、小红旗,在规定路口进行文明劝导,规范行为。

四、劝导内容

1. 引导行人过马路。在交通路口引导市民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规则,帮助老、弱、病、残、幼、盲等市民过马路。

2. 劝阻市民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向市民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及城市管理规定,对在车行道上走路看手机、打电话,乱穿马路等不安全行为进行劝导,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攀摘花木、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3. 引导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劝导驾驶人员按规则行车,不随意掉头,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车,不车窗抛物,不接听电话和把玩手机,在指定地点停靠,停放朝向一致。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要坚持“三高”标准,一是标准要高,形象要好。坚决杜绝玩手机、蹲在地上等不雅行为,要充分展示党员形象。二是效率要高,讲求实效。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每天的带班领导要亲自上岗。三是质量要高,守土有责。要切实履职到位,严禁“稻草人”现象,路口严禁出现流浪乞讨儿童。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调整工作安排,科学调配工作人员,做好防暑、防寒、防雨雪、人身保险、饮水及其他有关保障工作。

2. 广泛宣传。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要加强宣传策划,及时跟踪报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开展活动的同时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

3. 督查落实。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劝导地段开展督促检查,领导和人员缺岗、迟到早退、劝导活动形同虚设等被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分,并与今后的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创文奖金等各类奖金的发放挂钩。

六、注意事项

1.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时要讲究方法,语言文明,态度亲切。

2.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只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止、纠正,不喝斥、不执法。

3. 开展交通劝导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附:娄底市住建局系统文明劝导时间安排表

 


附件

 

娄底市住建局系统文明劝导时间安排表

 

单位

带班领导

值班负责人

值班日期

备注

档案馆

邱林海

张湘

4.19-4.20

全天候

办公室(2人)人事科(2人)
法规科(2人)
财务科(2人)

易荣成

肖志超
刘庆奇
曾定球
黄卫平

4.21

730-1000办公室

1000-1230人事科

1430-1600法规科

1600-1800财务科

全天候

娄星分局

王德文

龚志辉

4.24    5.8

 

房改办

吴景祥

肖志超

5.15

 

质监站

刘良明

张汉兵

5.22

 

安监站

刘良明

曾湘东

5.29

 

招投标办

王德文

赵文泉

6.5

 

审图中心

李湘辉

彭思平、刘卓志

6.12

 

造价站

培训中心

易荣成

曾鸿钧

6.19

 

燃气办

李群欢

刘和平

6.26

 

市政监理处

彭砥如

杨剑锋

7.3

 

房开中心

易荣成

张小林

7.10

 

执法队

邱林海

易有利

7.17

 

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李群欢

周汉明

7.24

7.31

8.7

8.14

8.21

8.28

(共6天)

 

市房产局

吴景祥

李丽凯

9.4

9.11

9.18

9.25

10.9

10.16

10.23

10.30

(共8天)

 

征收中心

邱林海

周益星

11.6

11.13

11.20

11.27

12.4

12.11

12.18

12.25

(共8天)

 

注意:1.值班前请到大门口值班室领取红马甲、小红帽、红旗、口哨等物品,值班后请务必归还到位。

2.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为督查组;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并将情况列入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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