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8-06-27 字体:【大】【中】【小】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员32名,退休人员4名,已纳入财政工资统发。具体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投诉、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工作目标
(1)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施工质量标准化作为两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市争创省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工地2个,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5个,一次性验收合格率98%以上;争创市优工程18项,省优工程4项,芙蓉奖1项,确保工程建设总体质量受控,全年不发生损失100万元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2)质量投诉处理率100%,切实保护广大购房者利益,维护娄底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措施
(1)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县(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①着力加强层级监督,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规范考核力度和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②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质量安全延伸监管,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可控;③加强监督人员和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等不断提高一线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专项治理。①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部、厅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确保新开工工程全覆盖;②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工作,尤其是开展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质量问题专项治理;③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实体结构监督抽测工作;④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强化对检测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延伸检查,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质量的可追溯性。
(4)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和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工地、质量标准化观摩示范工地等现场观摩活动,力争2017年度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全覆盖,充分发挥样板引领作用。
(5)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和成果的综合运用。鼓励各级监督机构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实时公开点名曝光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收集整理季度督查、规范化考核、质量标准化考评、形势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信息资料,努力实现市场监管、行业发展和质安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我市质安监督系统廉洁自律、阳光监督的良好氛围。
(7)进一步巩固文明行业创建和党建成果。通过文明行业和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两个创建”向县市区延伸,努力实现“两个创建”的全覆盖。探索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标准化、精细化工作水平。
(8)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9)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时代型优秀党支部。
(10)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工会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工会工作的作用,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维护和保障好每一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2017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数392.9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 38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万元。
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392.9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4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四)财务管理状况
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有章可徇,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加强内部财务控制,科学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厉行节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理财,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每一项资金;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防范财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常态化管理,建立考评机制,细化考评标准,提高精细管理水平,及时反馈整改,通报考评结果。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和指标设置情况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省厅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所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工作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98%以上;所监管的工程质量基本受控,全年无损失10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
2.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符合要求项目承诺1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办理,不设卡,不拖延,无违规现象,满意度90%以上。
3.及时处理质量投诉事件。及时受理质量投诉并到质量投诉的工程现场查看,在5个工作日回复;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不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4.查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确保执行到位,结案率100%;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5.对全市工程质量进行督查,对全市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考核。对市直、县市(区)监督机构每季度工程质量进行督查,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进行考核,每季度督查各县市区不少2个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化同步检查考核;对全市的工程建设监督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二)2017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荣获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三、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站新增报建工程23项,面积82.45万㎡,共监督在建工程35项,监督面积195.86万㎡;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个,面积80.70万㎡;工程质量交底23次,完成基础验收15项,主体验收19项,竣工验收10项,面积22.40万㎡,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未发生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全市创省优质工程4项,芙蓉奖1项;创省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地2个;上半年申报成功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工地35个,下半年推荐申报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工地项目46项。
(二)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推进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全市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亮点突出。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不放松。
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不松懈,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工作制度,工作形成常态化。一是落实五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新开工23个项目在质量监督注册时都提供了承诺书;二是落实永久标牌制度,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25个项目100%设置了永久标牌;三是落实七方责任主体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制信息备案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前要求建设单位将相关责任制承诺书信息提交城建档案馆备案。
3.着力推进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我站把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要工作来抓,要求所有项目关键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样板引路,2017年申报省级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工地2个,上半年成功创建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35个,下半年推荐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46项,为创省优工程、市优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推进质量监督“三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
①监督工作规范化与信息化工作形成常态。2017年开展监督巡查项目835项次,监督抽查项目211项次,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80份,工程质量停工通知书10份。
②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根据市住建局的工作安排,我站与市安监站联合对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4次季度检查,对检查的项目进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季度考核和评价,并将季度检查、考核结果及时进行了通报,提高了市县区监督人员业务技能和监督水平。
5.依法行政,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查处了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加层加高、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等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起。
6.创新监督方式,深入开展各项检查,成效明显。采取不事先通知的方式,开展了对工程检测单位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组织对全市9家工程检测机构、17家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38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意识大幅提高,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质量明显提高。
7.加强质量投诉处理,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宅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长期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站处理质量投诉事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投诉处理效率高。到目前为止,我站妥善处理了钢都花园、一品恒城等各类质量投诉事件12起,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未引发一起质量上访事件,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娄底社会的和谐。
8.狠抓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我站大力推进效能建设,狠抓贯彻落实,受理的23项质量监督注册和15项竣工验收备案,全部提速50%以上,无违规、拖延现象;严格执行验收程序,不刁难,不设卡,主动为服务对象服务。
9.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①较好地完成了工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②配合市住建局做好了两次建筑节能迎检工作;③先后配合市住建局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对娄底市的质量考核工作和省政府对市人民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
(三)党建工作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大有提高。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党员“四个意识”的增强,为国尽责、为民服务精神加强,责任心凸显,推动了我站中心工作的稳步发展。
2.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内容,教育干部职工廉洁行政、忠于职守、防微杜渐、当好公仆。严格要求一线监督人员严格按省质安总站《廉洁自律十不准》、市住建局五个严禁规定开展质监督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对受监23个项目廉洁自律承诺工作。全站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案件。
(四)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综合考核,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得分8分。2017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单位人员编制数为事业编9名,实际在职人数32名;2017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2016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
2.预算执行得分19分。无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得分41分。
①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容完整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②单位已纳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真实、准确、完整的预决算信息。
4.职责履行得8分。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荣获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5.履职效益得18分。
①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中心城区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受控;受理的23项竣工验收备案和15项质量监督注册全部提速50%以上,无违规、拖延现象发生;及时妥善处理了12起工程质量投诉,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严厉查处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13起,规范了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时对各县市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规范化进行了考核和技术指导,提升了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②改善财务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用;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建议
1.结合预算单位实际,科学编制预算。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综合平衡,编制全面、完整、准确的财政预算,如: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应按规定计入社会保障缴费纳入财政预算;离退休人员继发项目和独生子女奖励费应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奖励性支出以及已办理编制手续的超编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应纳入财政预算;党建专项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等。
2.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使得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4.致力于将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融入单位文化建设中并贯彻始终,使之成为每位职工的自觉行动。
5.加大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娄底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4月28日